来源: 时间:2024-10-06 16:12【字号:大 中 小】
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点评:杭州保姆莫焕晶纵火案的确是人间悲剧。该案之所以引发普遍关注,一方面是社会大众对于被害人一家四口死亡、房屋财产尽毁的深切怜悯和同情,对于犯罪人贪得无厌、肆意消费他人宽宥关爱、置他人生命财产于不顾的人性丑恶的强烈谴责,另一方面是对本案中是否存在消防救援、物业管理等原因与本案结果之间多因一果情形的质疑。本案的辩护除了否定纵火的故意之外,就是强调所谓的多因一果。二审裁定特别强调,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必然导致危害结果的产生,只有当外力的介入加重或者促进这种结果的产生,才能认为是刑法上的多因一果。若将消防救援或物业管理上的某些缺陷不足等“因素”混同于刑法意义上多因一果中的“原因”,则势必导致因果关系弥散,模糊甚至消除被告人的罪责。逝者已矣,被害人的良善可爱永远被人怀念,而加害人的可恶罪孽将永遭唾弃;生者自重,被害人的家人,以及活在这个日渐富裕、安逸的社会上的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这个世界远不是一个设计精巧、尽善尽美的理想国,而是一个充满风险缺陷、存在种种问题的矛盾体。因此需要防范风险,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