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3-06 13:30【字号:大 中 小】
各基层工会:
开展“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是工会女职工组织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升女职工健康理念、促进幸福和谐家庭的一项重要举措。2025年,县总工会继续深入推动“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工作,“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女性生理特点开展的旨在增强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能力的保险项目。该险种属于独立的保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医疗互助等其它任何险种互不干涉,自成一体。
2025年两个投保方案:
方案一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均不含原位癌)保险金 2万元 意外保险金 1万元 |
50 元/人/年 |
24小时线上问诊3次/月 |
方案二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均不含原位癌)保险金4万元 意外保险金2万 |
100元/人/年 |
24小时线上问诊3次/月 |
投保方式:各单位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统一进行投保。
投保对象:全县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男职工的配偶且年龄在16-60周岁,尚未发现患妇科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参加,由单位组织采取团体投保制,表上写清单位,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即可。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系统、本单位的参保情况,做好统计工作,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参加“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及时发送到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备案。
平安养老保险联系人:顾学芳 18631658987
大厂县总工会联系人:童彤 8822715
邮箱:dcbzb2021@126.com
附:1、参加“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人员统计表
2、投保人集体告知声明书
大厂回族自治县总工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1:
参加“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人员统计表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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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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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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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一个单位名称选择一种方案(共二种:50元,100元)
2.50元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100元投保人数为3人
3.身体健康,指未曾患过女性妇科方面疾病及恶性肿瘤的可参保
4.身份证号末尾是x的需要填大写X
5.如是男职工的配偶参保的,请填写参保人员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附件2
投保人集体告知声明书
投保险种若包含健康险请填写以下表格: |
1.有员工目前尚在住院、病假或无法正常上班中? □有 □无 2.是否正在或曾经患有以下疾病或存下列情况: □是 □否 ①癌症/恶性肿瘤、②交界性肿瘤、③癌前病变、④原位癌、⑤性质未明确的肿块/息肉(发生在以下部位的息肉:子宫颈、子宫、卵巢、输卵管和阴道)/肿瘤、⑥乳腺结节(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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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声明:
1.所有事项均为“否”方可投保;
2. 健康告知由投保人填写,投保人应对所有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职业状况充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并如实告知。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所有告知事项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特此声明
投保险人签章:
年 月 日